(一)刑事检察
1至9月,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1人,同比上升 50%,不批准逮捕5人,同比上升20
,不捕率为6..58%。提起公诉96人,同比上升 164%,不起诉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不起诉),比去年同期上升 167%,不起诉率为 5.88%。
对财产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12件,同比下降66.6%.
(二)公益诉讼检察
1至9月,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42件,同比上升180%。采取诉前程序18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7件,占38.8%;国有资产保护领域6件,占33.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件,占11.1%。
(三)控告申诉检察
1至9月,平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国家司法救助5件,同比上升400%,其中对贫困户救助4件,受理来信来访23件,受理刑事申诉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