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
1至6月,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6人,同比上升 100 %,不批准逮捕3人,同比持平,不捕率为6.1 2%。提起公诉37人,同比上升 164%,不起诉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不起诉),比去年同期上升 400 %,不起诉率为 11.9 %。
对财产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10件,同比下降11.9%.
(二)公益诉讼检察
1至6月,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10件,同比上升66.6%。采取诉前程序10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件,占30%;国有资产保护领域2件,占2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件,占20%。
(三)控告申诉检察
1至6月,平顺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国家司法救助5件,同比上升400%,其中对贫困户救助4件,受理来信来访21件,受理刑事申诉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