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伴随着气温回升,森林火灾已进入高发期,再加上清明节临近,我县防火形式异常严峻。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平顺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关于森林防火特险期县直部门单位包村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将安全意识贯彻到底,把护林防火工作紧抓不放。

召开专题会,传达县委县政府文件及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院森林防火重点工作,组织人员轮班轮岗前往所包张家凹村协助防火工作。

前往所包张家凹村召开对接会和巡查会,传达落实县委县政府文件及会议精神,巡查防火制度落实情况,并协助村委开展护林防火工作。

深入包村防火卡口,实行出入人员实名登记,严防死守禁止一切火源入林。下沉田间地头、山头、检查站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

保护山林刻不容缓,严防火灾警钟长鸣。森林防火是全民应尽的义务,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争当森林防火的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