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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时间:2023-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3月20日上午,平顺县人民检察院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进行民主评议党员。

会前,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集中学习了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在支部委员之间、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充分开展了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通过召开支委会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完成巡视巡察和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围绕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查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会上,党支部副书记宣读《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并对组织生活会的准备情况进行通报;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总结一年来党支部各项工作、对巡视巡察和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的整改情况、党支部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以及今后工作打算,并通报了支委会查摆问题等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全体党员通过党小组会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位党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全面查找了政治信仰、党员意识、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会场气氛严肃活泼,达到了统一思想认识、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团结共事的目的。

党支部向每位党员发放《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组织全体党员开展民主测评,要求评议时除对党员履行本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评议外,把党员参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疫情防控、党员到社区报道等重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必评内容。经过全体党员民主测评,评出了10名优秀党员。

会后,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全体党员围绕问题清单作出整改承诺。下一步,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党支部将进一步履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职责,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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