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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院办理的督促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案入选最高检《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时间:2023-04-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平顺县院认真贯彻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持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同步抓实矛盾化解,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助力完善治理欠薪体系,有力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日前,该院办理的督促完善农民工工资保障机制案入选最高检《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第6期,这也是该院连续两年来入选的第二起行政检察案例。

2021年,白某芳承包平顺县供电公司某段某工程,雇用桑某等几十名农民工工作。工程完工后,白某芳因资金周转不足未足额支付桑某旺等人劳动报酬,根据记工表等证据显示,白某芳欠付桑某等13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15.2万余元,后拒绝与桑某旺等人联系。2022年7月,桑某等人向平顺县检察院申请监督。

平顺县检察院经调查发现,白某芳为工程主要负责人,供电公司作为工程发包方已支付绝大部分工程款。经多次与白某芳、农民工沟通协调,最终促使桑某等13名农民工与白某芳达成调解协议。在办理该案中,检察机关注意到涉案工程项目存在未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未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实名登记不实名等问题,暴露出发包单位平顺县供电公司、监管部门平顺县人社局在对辖区范围内工程建设项目的农民工管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监管方面存在履职不到位等普遍问题。

2022年11月,平顺县检察院分别向县供电公司、县人社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对辖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梳理整治。建议县供电公司及时排查电力工程建设项目中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对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全面实施监管;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措施。建议县人社局建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和反馈机制,加强项目备案、沟通协作、信息通报、工资专户监管,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设立“黑名单”制度,向相关行政机关通报;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时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接到检察建议后,县供电公司对在建电力工程逐一进行排查,对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全面实施监管;县人社局对全县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面排查,要求施工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用工实名制管理、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存储工资保证金、设立维权告示牌等根治欠薪“五项”制度。平顺县检察院还主动与县人社局共同签署《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检察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反馈、农民工维权保障等方面形成共识。

今后,平顺县院还将持续聚焦工程建设等领域农民工权益保护情况,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优势,积极能动履职,督促各行政机关、行业主管部门持续加强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从机制建设、行业治理、宣传教育等多方面不断提升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障,真正实现司法办案、法律监督、服务大局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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