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家住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的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通过QQ群发布“可以解除未成年人玩王者荣耀游戏时间限制”的信息,引诱他人将微信绑定为自己手机号,将对方微信账号中零钱转至自己微信内,并冒充他人向其微信好友借钱。案发后,小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未检检察官考虑到小明系未成年人,有认罪悔罪、赔偿谅解等情节,决定对其附条件不起诉,确定了为期十个月的考验期。考虑到小明在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居住生活,我院主动联系南乐县人民检察院,共同协商、制定帮教方案,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在考验期内共同开展帮教考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