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平顺县召开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会议任命梁艳华同志为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代检察长。
党组书记梁艳华在任职发言时表示,提名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这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在以后的工作中将团结和带领全院干警,不忘初心,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为平顺脱贫致富、转型跨越发展贡献力量:一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二要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要严格公正规范司法,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四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五要注重改革创新,深化司法体制和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六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依法履行检察职责。随后,新当选的梁艳华代检察长面向宪法进行了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