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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9年)
时间:2020-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年2月在平顺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平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艳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加快 “一地两区”、“三宜”美丽平顺的建设步伐,全面正确履行检察职责,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整体工作取得新进步。

一、扎实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确保社会稳定有序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犯罪,严厉打击盗抢骗、贩卖毒品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犯罪,积极投入平安平顺建设。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5291人,批准逮捕5087人,不批准逮捕23人,移送机关撤回1人。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71104人,起诉4560人,不起诉33人,报送上级院审查1832人。

从严从重打击毒品犯罪,成效显著。全年共受理涉毒犯罪36件53人,占年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50.7%,审结33件49人,其中因案情重大报送上级院审查16件30人,本院提起公诉17件19人,依法追诉漏犯3人,追诉漏罪12人。起诉的19人已全部获判,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8人,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6人,毒品案件重刑率高于全部刑事案件,打击毒品犯罪工作成效显著。

推广新时代 “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把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度融入各项检察工作,扎实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全年受理各类控告案件34件,全部直接答复和转办相关部门办理。受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全部办结并公开答复。参与办理全市检察系统“以案代训岗位练兵专项活动”5件,其中刑事申诉案件4件,行政赔偿案件1件;刑事申诉案件中1件提出变更不起诉决定书的事实部分,其余3件维持原判决或决定。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相对接,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10人,发放救助金3.1万元;其中88人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救助金2.3万元,将司法救助的人文关怀送到贫困家庭。

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维护校园安全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把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作为重要价值目标,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活动,全力保护救助被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最大限度教育挽救犯罪未成年人。受理未检案件49人,7检察干警被聘为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到特教学校开展关爱活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让每一名儿童都在法治的蓝天下茁壮成长。

深化检察环节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立足检察职能,以检察办案为抓手,以矛盾化解为重点,健全和落实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释法说理等工作机制,落实“三同步”的办案理念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积极参与全县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以“十无”平安细胞创建活动为载体,全力推进平安建设。

二、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服务民生领域,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打好“三大攻坚战”,保障民生民利。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积极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依法严厉惩处严重危害金融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厉打击贪污挪用截留冒领扶贫资金犯罪,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犯罪,维护农村稳定,确保党和国家精准扶贫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突出惩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继续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污染防治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加强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推动涉案单位依法整改,着力保护绿水青山。

积极开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专项行动。建立线索收集摸排、案件报备、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监督移送涉嫌失火犯罪案件线索2件,均已判决。对私建养殖场违规排污、环保设施配套不齐全、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医疗垃圾处置不规范等破坏环境资源现象,提起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8件,监督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纠正违法行为。

开展支持和服务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专项活动一是严厉打击危害民营企业经营发展和企业家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打击强迫交易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办理案件8件,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1件。二是坚持“四个并重”、“三个慎重”刑事政策,对因办案可能影响民营企业正常经营和稳定的,及时向上级院报备,防止“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积极完善民营企业涉法维权机制。三是建立健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定点联系、走访服务机制和涉企案件备案制度,送法进企、以案释法,提示合规经营,防控法律风险。

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切,与县市质局联合深入实验小学等中小学校的食堂、附近的小超市、周边小摊点排查食品安全方面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有效推动监管机关对食品安全依法全面履职,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开展便民服务,提升服务品质开通12309检察服务专线,开设12309检察服务中心,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一次到位服务品质,对各项申请事项及时接待、及时处理,健全窗口部门和职能部门的衔接机制,精简审批事项,优化办事流程,沟通畅快及时,确保检察服务优质高效。控告申诉检举、律师阅卷、案件受理等七项工作质效得到显著提升,接待律师阅卷32人次,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58件次。

全力服务脱贫攻坚战略。一引导村民做活集体经济文章,新增主要产业项目的100KV光伏发电项目,预计有十万元收益;积极联系相关部门,投资10万元,种植中药材50多亩,实现每户户均一亩每户年均加收入3500元,帮助贫困群众稳步脱贫。二是与青行头村签订《脱贫攻坚帮扶单位责任书》,并缔结为友好党支部,全院21名党员与贫困户形成“一对一”精准对接帮扶,“七一”期间,和青行头村党员干部到革命圣地西柏坡接受红色教育和廉政教育。三是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以购代捐活动。

三、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维护司法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发挥监督职能,对侦查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刑事案件侦查质量。提前介入命案、重大案件7次,向侦查机关提出侦查取证意见20余条;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8份,追捕到案8人,起诉2人,判决2人。监督立案3件3人,其中3人已执行逮捕,监督撤案2件。对存在遗漏罪行和应当追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犯罪嫌疑人坚决要求追加起诉,追诉漏犯6人,追诉漏罪17人。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积极履行非法证据排除等职责,强化对刑事审判活动合法性和判决公正性的监督,提出抗诉2件,重点监督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提高抗诉质量,坚决防止发生冤假错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常态化,强化审判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监管安全检查,积极预防监督前移,确保监管场所安全和监管秩序稳定,对监管场所刑事执行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检察意见51次;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6件;开展了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检察活动,组织各种专项检察8次对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活动不当情况提出纠正检察意见53次,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面监督审判程序及执行活动,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共办理审判活动监督21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9件,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件,息诉21件;受理不服生效裁判文书申请监督案件1件。深入开展支持起诉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工作,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扎实做好对农民工、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支持起诉工作,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30件,已采纳27件,有效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梳理研判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组织学习专项斗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建立工作台帐,认真梳理研判,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强大合力加强内部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和线索移送。建立健全外部协作机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4次,互通情报信息,缩短办案周期。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深挖彻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突出打击重点,规范高效办案。一是对黑恶势力快捕快诉,批准逮捕黑恶势力案件524人;审查起诉恶势力案件17人,范某某等七人涉嫌抢劫、绑架、容留他人吸毒恶势力一案,七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十七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二是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确保办案质量。追捕4人,追诉漏罪2人,追诉漏犯1人,其中依法追捕的李某某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依法追诉的秦某某犯抢劫罪已抓获到案,正在侦查中;依法追诉范某某贩卖毒品罪、张某某犯故意伤害罪均被法院认定判刑。三是严格依法办案,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严惩黑恶分子和骨干成员,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

加强宣传力度,纵深推进专项斗争。通过办理黑恶势力案件进行宣传,结合精准脱贫进村入户进行讲解,营造“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督促司法机关与社区矫正人员签订“扫黑除恶”保证书,在看守所内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摸排专项活动,鼓励在押人员对发生在监内外的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进行积极举报,教育他们坚决与黑恶势力作斗争

五、发挥检察新职能,做好公益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理念。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机关履职纠错,依法行政,保障群众切身利益,形成公益保护合力,共同推动法律贯彻执行到位。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健康有序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依法高效开展公益诉讼。办理行政公益诉讼53件,办案数量居全市前列,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21件,食品药品安全25件,国有财产保护7件,发送检察建议53件,相关部门对我院的检察建议全部采纳并积极整改到位,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林地共计45亩;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诉讼请求被法院采纳,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积极维护社会公益。

加大办案力度,形成保护合力办理的“虹梯关铭”碑和“三晋第一碑”文物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市行政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切实起到了文物保护作用。积极开展了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有效保护了饮用水水源地。通过办理案件彰显了公益诉讼的价值和作用,真正起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

六、加强队伍建设,从严治检,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促发展,加强 “三基建设”,创建“一二三四五”党建工作新思路,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了主题为“缅怀革命英烈、淬炼党性本色”主题党日活动,邀请申纪兰同志讲党课,到西井山村学习王海潮同志艰苦奋斗和无私奉献的精神,开展党建理论研讨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好“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理论水平,锻造一支政治过硬、忠诚可靠的检察队伍。

加强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对党绝对忠诚。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正确引导舆论,“两微一端”发布信息50期,1条被省院转发,16条被市院转发将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落实、大提升”活动作为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总抓手,促进队伍建设大提升坚持文化兴检,开展“道德讲堂”,创建精神文明单位,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执法能力精准化培训,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司法办案能力;开展系列文体活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构建“五责”工作链条,坚持谈心谈话常态化制度,传导压力,细化责任,强化监督。以“八查八整”为重点,积极开展检察队伍集中整肃专项行动,深入查摆和整改突出问题;深刻吸取近年来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的教训,利用典型案件,积极开展警示教育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到襄垣参观禁毒警示教育基地,举一反三,健全教育监督管理机制,严防违纪违法问题发生。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组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断完善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体系坚持严管就是厚爱,积极配合系统内政治巡察,动真碰硬解决巡察中发现和反馈的问题,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全面整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树立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形象。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构建权责一致、权责明晰、监管有效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健全办案活动监督机制,压实办案责任;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发挥示范作用;圆满完成员额检察官遴选和检察官等级晋升工作,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制度改革,大力提升检察官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司法责任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司法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办案质量和效率稳步提升。

七、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主动汇报检察机关的重要工作部署,向人大汇报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对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加强与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座谈以及走访代表等多种方式,广泛深入听取意见,促进检察工作发展。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继续开展“阳光检察”工作,依法及时公开法律文书48份,程序性案件信息公开达到100%。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和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到检察机关实地参观、座谈交流、视察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等人员参与案件听证、公开审查和答复、案件评查等活动,对执法活动进行刚性监督。召开“民事行政检察暨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宣传我院工作动态,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流程监控职能,对发现问题的案件,告知整改,监控并整改了39起案件,有效提升了执法规范化。与黎城县检察院开展案件交叉评查是我院的一项创新性工作,全年评查案件138 件,以案件评查促进规范办案。注重在办案和日常工作中细化干警行为规范,积极推动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步,我院办理的康某某等四人电信诈骗一案被评为全省优秀公诉案件,被市妇联评为“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队”、荣获全市检察系统“先进基层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宪法知识竞赛组织奖”,全县“先进党组织”、1人次受到省级表彰,12人次受到市级表彰,业务成绩名列全市前茅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及各界人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仍存在短板、存在重刑事轻民事思想,工作开展不全面,没有完全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产品的更高要求;二是对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认识不够深,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想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问题;三是一些检察人员在办案中综合考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能力不够强,缺乏系统思维,存在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现象,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对做好检察工作提出新的要求。2019年检察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开展“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活动,围绕全县总体工作部署,忠实履行检察职责,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县脱贫攻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优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一、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担当。坚决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协作,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要在充分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提升办案质效上持续发力、深化打击,依法严惩;要在深挖彻查、“破网打伞”上持续发力,查处滋生黑恶势力的新温床;要在综合整治、推动“源头治理”上持续发力,固本强基,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在服务社会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继续服务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抓细抓实、做出特色。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依法严惩危害扶贫领域的各类犯罪,严惩危害农村稳定、侵害农民利益的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深入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服务全县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三、在提升法律监督水平上有新成效。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实行捕诉一体,完善办案机制,提升办案效率和质量;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在“深”字上做文章,进一步拓宽思路,积极作为;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围绕行政诉讼监督展开,力求精准,达到办理一件影响一片的效果;做好公益诉讼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通过诉前程序实现维护公益目的,实现司法最佳状态。

四、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上有新动能。要积极稳步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强弱项,补短板,着力解决检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公正高效权威的法律监督体系,着力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积极研究,适应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五、在打造检察铁军上有新举措。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提高专业化建设、防控风险和法律政策运用能力。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检,坚持严管厚爱,一严到底,积极开展“责任落实年”活动,保持“常和长”的韧劲,坚持“严和实”的举措,建立“深和细”的机制,把日常监督管理做到位,努力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击鼓催征,奋楫扬帆,检察工作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精神,以过硬素质和本领建功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创造新成绩,为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1、三个慎重(报告第4页):慎重拘留逮捕企业管理者关键岗位人员,确需拘留逮捕的,提前与涉案企业或主管部门沟通,帮助做好生产经营衔接工作;慎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务,避免引发或加剧企业经营风险;慎重考虑办案方式和时机,维护企业形象和声誉。

2、四个并重(报告第4页):一是严格执法与服务企业发展并重;二是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三是保驾护航与平等对待并重;四是打击犯罪与防微杜渐并重。

3、行贿档案查询(报告第5页):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储存,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4、社区矫正(报告第6页):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5、支持起诉(报告第6页):指检察机关对国有资产流失、环境污染、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支持受害单位或者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6、公益诉讼(报告第8页):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检察建议(报告第8页):检察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向有关单位发出的关于机制、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以及消除隐患、改进管理的建议或对策,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方式之一。

8、“五责”工作链条(报告第9页):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构建以“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为主要内容的“五责”工作链条。

9、八查八整(报告第9页):一查思想涣散问题,重点整肃思想理念不坚定;二查纪律松懈问题,重点整肃作风松散;三查作风不良问题,重点整肃特权思想衙门习气;四查担当不够问题,重点整肃履职尽责不到位;五查执法不严问题,重点整肃法律监督责任履行不力;六查司法不廉问题,重点整肃司法办案不公正;七查扫黑除恶不力问题,重点整肃专项斗争不作为;八查监督缺失问题,重点整肃主体责任不落实。

10、员额检察官(报告第10页):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思路和总体要求,为推动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和精英化建设,建立检察官员额制度,检察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员额检察官独立办理案件,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

11、案件信息公开(报告第11页):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互联网、电话、邮件、检察服务窗口等方式,向相关人员提供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服务,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以及办理其他案件信息公开工作。

12、执法规范化建设(报告第11页):2015年至今,检察机关针对司法行为作风简单粗暴、执行办案不规范、执法纪律不严格等八个方面在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人人对照检查,进行整改,旨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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