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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6年)
时间:2020-09-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年8月30日在平顺县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平顺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梁艳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平顺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的五年,是我县抢抓机遇、快速发展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主动作为、创新发展的五年。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建设“一地两区”、打造“三宜”美丽平顺的总体部署,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着力全县大局,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卓有成效

五年来,我们主动将检察工作融入到平顺经济社会发展中来谋划和推进,不断完善服务保障经济的措施和方法,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和切入点,为加快全县经济发展营造诚实有序的优质环境。

主动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制定出台了《关于服务和保障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7个重点工程项目建立了30余个联系点,深入项目工地和建设单位零距离服务,保障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安全运行。与国土、住建等部门联合开展行政执法行为检察监督专项活动,对问题反映较多的6个乡镇、40多个行政村、部分矿山企业和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调研排查,督促在全县范围内启动积案清查,整改不当行政行为,发出检察建议40余份,督促收回欠缴人民防空易地建设费、城市配套管理费等国有资产300余万元。

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市场经济秩序整顿,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专项行动,调阅行政执法机关所办案件400余件,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交3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件10人,并于当年全部作有罪判决,有力打击了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保护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扎实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打击环境污染百日会战专项活动”,起诉破坏林业生态犯罪11人,起诉破坏文物资源犯罪20人,立案侦查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领域玩忽职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人。联合全县8个行政执法单位,审查案件500余件,监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林业局等行政执法机关移交犯罪线索2件4人。

精准扶贫强化民生保障。连续四年开展“爱民月”活动,深入山庄农户、街头坊间开展法律宣传,化解矛盾纠纷。与阳高乡榔树园村结成精准扶贫互助组,选派第一书记驻村入户,帮助完成引水修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发展规划,联系落实扶贫项目。将“爱民”与“办案”紧密结合起来,对财政专项扶贫、危房改造、农村低保等32个重点惠民扶贫领域开展精准预防,依法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38人。

二、着力维护稳定,打击和保护职能作用有效发挥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依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妥善解决信访问题。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毒品犯罪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40件213人,与五年前同比增长4%;起诉368件515人,与五年前同比增长52%;其中,起诉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90件136人,涉毒犯罪31件48人,涉爆犯罪4件11人,及时介入、妥善办理了李艳琴虐童案等媒体关注的案件,组织召开了全市首例被害人请求抗诉的公开听证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罪以及主观恶性小、危害不大的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30件43人,决定不起诉18人。积极做好检调对接工作,运用刑事和解方式处理轻微刑事案件7件,促成经济赔偿40多万元。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注重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推行亲情会见、案后帮教等制度,被评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办案中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积极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推行诉访分离工作机制,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50余件,属于检察机关权限范围的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依法办理省检察院交办涉农举报线索3件,办理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3件;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执法办案始终,组织召开首例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在6个乡镇设立检察服务站,就近受理群众举报申诉,就近开展普法宣传,形成了控申接待、检察长接待、下访巡访、联合接访的信访工作格局,妥善处理了一批征地拆迁、苗木补偿中有损群众利益的集体上访案,实现了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省级“党的十八大期间信访工作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市委政法委评为“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先进集体”。

三、着力反腐倡廉,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开展

五年来,我们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严肃查办、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职能作用。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成绩斐然。结合近年来我县重点项目多、补偿资金大、群众关注度高的特点,针对性地选定扶贫、水利、征地等涉农惠农领域作为工作重点,同步跟踪长平高速、中南铁路、长平二级路等重点项目,集中查办了一批侵吞征地补偿款、造林补偿款、水利专用款、国家助学金等贪污贿赂案件,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31件45人,与五年前同比增长45%;其中5万元以上大案24人,占立案数53%;科级以上干部10人,占立案数22%;受贿案件8人,占立案数17.8%,全部作有罪判决,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80余万元。通过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进一步肃清了政风行风,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打击渎职犯罪卓有成效。连续三年开展打击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渎职犯罪,立案查办渎职案件13件18人,与五年前同比增长64%;其中,重大案5件,占立案数28%;科级以上干部4件4人,占立案数22%。为保护和发展我县绿色产业,与县林业局联合召开了“保护森林资源、关爱绿色家园”主题座谈会,对涉林乡镇34个重点林区负责人进行法制教育;进一步加强对旅游文化资源的司法保护,针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明惠大师塔连续两次发生盗窃文物刑事案件,对2名文物保护员以涉嫌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立案查办;组织300多名机关干部参观了“法治与责任——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巡回展览”,促进国家公职人员恪尽职守、依法行政,维护了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预防职务犯罪不断深入。“六进”工作为抓手,成立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纵深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免疫工程”。先后举办警示教育120余场,形成行政村、乡镇、县直单位全覆盖;主动跟进中南铁路、保障性住房等民生工程,同步预防金融信贷、国有资产拍卖等重要工程,与县农村信用联社沟通对接,启动金融信贷审查大额贷款领域的行贿犯罪查询工作,共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300多次;对重点工程、粮食直补、征地补偿等进行专项预防,提出检察建议110份;结合办案成果,分析犯罪规律,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村集体“三资”等专项预防调查64次,调研报告被县人大转发10份,其中《关于文物管理现状的调研报告》被提交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专题研讨,有力地保护了祖先留下来的珍贵文物,该文书被最高检评为“全国优秀检察建议书”,《人民代表报》、《检察日报》等媒体相继报道了我院预防成果。

四、着力执法为民,执法和司法活动监督不断加强

五年来,我们把执法为民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大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在公安机关设立检察联络工作室,率先在全省对公安机关办理的另案处理案件和经济案件开展专项检查,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进行及时监督;追加逮捕犯罪嫌疑人11人,包括追加逮捕盗窃文物犯罪嫌疑人3人,其中张某故意损毁文物一案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审查逮捕案件”。强化侦查取证活动的监督,对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2份;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人;全面推行命案现场勘查制和命案首办责任制,提前介入命案现场勘查案件12起。

强化刑事民事审判监督。坚持“依法、坚决、准确、有效”原则,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提出刑事抗诉16件35人,依法对一起量刑畸轻的挪用公款大案提起抗诉,由缓刑改判为5年有期徒刑,填补了近年来的空白。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立案审查民事申诉案263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判决和裁定,提请抗诉3件;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起诉、督促起诉72件,其中支持企业职工起诉养老保险金纠纷、劳动合同纠纷案9件9人

强化刑事执行活动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监督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的违法情形258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11件。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把监督管理、教育改造、就业培训三者有机结合起来,帮助社区矫正人员健康回归社会,持续保持了超期羁押零记录、监外执行人员重新犯罪零记录、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零记录,实现了县看守所连续32年安全无事故,驻所检察室被最高检评为“国家二级规范化检察室”。

五、着力制约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五年来,我们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下,不断完善对检察权运行的制约监督体系推进阳光检察,力提升执法公信力。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积极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机关重要工作部署。邀请县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进行视察评议,对社会关注的敏感案件庭审观摩,对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整改并及时反馈。

自觉接受民主社会监督。坚持能公开的一律公开,运用互联网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依法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12条,终结性法律文书92份,案件程序信息239条。深入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到检察机关实地参观、座谈交流,参加我院的执法检查、案件评查等重要活动,对执法活动进行刚性监督。

强化内部监督约束。集中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近三年办理的所有案件逐一检查,围绕司法作风简单粗暴、执法办案规定和办案纪律不严格等8方面重点问题,开展自查、互查、倒查,梳理归纳11类问题、27条建议,明确整改责任和措施,构建规范司法行为长效机制。

六、着力从严治检,检察队伍形象明显提升

五年来,我们坚持不懈地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严格教育、管理督,抓学习,强素质,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以理想信念为魂,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立足检察实际,以党的群众路线、学习讨论落实、“三严三实”等一系列学习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大力弘扬“太行精神”、“纪兰精神”,深入推进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政治定力和责任担当;加强党员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充分发挥“三会一课”作用,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以党建带队伍,以队伍促业务;扎实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职业道德、端正司法理念、弘扬法治文化、增强实干精神,获得“省级精神文明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突出单位”、“干部管理工作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

以整体素质为基,切实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坚持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广泛开展公诉人出庭、侦查监督业务竞赛等岗位练兵活动,采取案例式、互助式方法,提高了干警实务能力;选派干警参加市检察院、市纪检委、县委上挂锻炼,提高了干警实践能力;全面推行“1+N”主辅岗工作机制,结合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宏观调配,既优化了资源配置,培养了一专多能、一岗多职的主辅岗复合型人才,又解决了案多人少、警力分配不均等问题,提高了干警的综合能力。先后有10名干警获得全省“办案能手”、优秀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以优化结构为源,切实加强队伍组织建设。五年来新进检察干警9名,其中2人为研究生学历、3人为双学历、4人为大学学历;提请县人大任命检察委员会委员3人,任命检察员12人,进一步调动了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去年年底,我院顺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将13个内设机构合并为7个,严格按照方案提请县委任命正科级领导干部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6名。通过内设机构的优化组合,有效解决了人员分散的问题,实现了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不同业务之间的协作配合,有利于法律监督的更好发挥,整体队伍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后劲和活力。

以从严治检为本,切实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切实履行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坚持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管理队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检察干警八小时以外行为禁令”,不断深化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严格按照《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加强对干警的经常性纪律教育,采取纪律作风“日督查、周通报”制度,确保检察队伍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我县检察工作在服务大局中主动作为的五年,是在攻坚克难中创新发展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法律监督能力与维护公平正义的需要还有差距,队伍建设、执法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更新,执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服务全县大局的举措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和改进。

今后检察工作安排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描绘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今后一段时期,我们将以崭新的精神风貌,把握新机遇、迎接新挑战,更好的承担起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神圣使命。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县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以争创一流为目标,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规范司法为手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能力水平,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和经济发展新常态,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加快建设“一地两区”、打造“三宜”美丽平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

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根据我县“十三五”规划要求,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的职能,从有利于平顺的发展出发、有利于平顺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出发,紧紧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依法严惩危害扶贫开发的各类犯罪,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一地两区”、打造“三宜”美丽平顺提供司法保障。

二、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切实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切实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突出打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重点区域、行业治安整治,维护社会治安和大局稳定;改进服务理念和方式,加大对民生权益的保护,提高检察机关防范应对风险、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的能力

三、严格公正规范司法,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形成强大震慑力。结合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围绕支农惠农、扶贫优抚等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排查,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与民争利、损害民生权益的职务犯罪,以及造成财产损失、安全生产事故等背后的玩忽职守渎职犯罪。大力开展“阳光百姓工程”,坚持把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在注重发挥办案对遏制职务犯罪重要作用的同时,深入研究滋生职务犯罪的体制机制原因,及时提出预防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全面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刑事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监督机制,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持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坚决纠正自身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大检务公开力度,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升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加强队伍思想政治、执法作风、业务能力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筑牢检察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坚持从严治检,筑牢四条底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规矩意识,严肃纪律作风,保持对自身腐败问题的“零容忍”,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更好地肩负起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五、注重改革创新,深化司法体制和检察工作机制改革

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优化检察权配置,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行为,保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积极探索推进检察工作运行机制改革,回应广大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新要求。加快电子检务工程建设,推进“互联网+检察”工作,推动信息网络技术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提升公开透明条件下的执法能力,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

六、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加强与人民代表的联系,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人大监督下,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执法为民,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做到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牢固树立责任意识,主动将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座谈,征求意见和建议,主动配合代表视察、检查、评议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加快建设“一地两区”、打造“三宜”美丽平顺的历史进程中,人民检察院肩负着重大责任。我们将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锐意进取、砥砺前行,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新的精神面貌和良好的工作业绩,为全县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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